本活動係採「先審查,後拍攝」之方式,共計三階段,簡述如下:
第1階段─企劃初審
- 邀請影視產業界、學者及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,以書面方式由所徵得案件選出6部正取、4部備取,預計於四月下旬公告入選名單於活動官方網站。
- 評審標準:故事大綱、企劃內容與可行性、主題意象、創意呈現。
- 正取6部企劃團隊須全程參與三次創作工作坊並完成影片作品。
- 備取遞補時間於第一次工作坊結束後一周通知。
第2階段─創作工作坊與拍攝製作
- 視入選團隊企劃書之內容需求,遴聘合適之專業指導委員,針對企劃與拍攝內容與入選團隊討論並提供意見和指導,並完成影片作品。
- 入選入選團隊需於在第一次創作工作坊前,完成並繳交修正企劃/拍攝與分鏡腳本,並出席工作坊討論,未於期限完成者,將取消資格。
- 創作工作坊:需全程參與。
- 第一次:參賽說明、修正企劃/拍攝與分鏡腳本討論。
- 第二次:初剪討論、技術指導。
- 第三次:完成15分鐘作品、相互觀摩各組作品與討論。
第3階段─決審及成果發表記者會
- 於105年6月25日前交付完成影片。
- 邀請影視產業界、學者及專家組成之作品評審委員會,進行最終決審,並於影片記者發表會頒布獎次、獎金和獎狀。
- 評審標準:主題意象、創意呈現、技術表現。
- 獎勵機制:
- 冠軍1名,獎金10萬元,精美獎狀1面。
- 亞軍1名,獎金各8萬元,精美獎狀各1面。
- 季軍1名,獎金各7萬元,精美獎狀各1面。
- 佳作作品3名,獎金各5萬元,精美獎狀各1面。
【備註】
※各類獎項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獎項得予以從缺,從缺之獎金得由評審會議決議移作其他獎項使用。
※獎勵金採給付:本次活動比賽獎勵金採分期給付,共分兩期:
第一期:企劃書入選之正取者皆可獲得第一期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,於第一次創作工作坊後給付。
第二期:於影片記者發表會後,根據該團隊獲獎之獎項,冠軍給付新臺幣8萬元整,亞軍給付新臺幣6萬元整,季軍給付新臺幣5萬元整,佳作給付新臺幣3萬元整。
-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記者會:場地、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及通知。